“诉辩意见找关系,法律关系套法律。归纳焦点审重心,举证质证事实清。依据过错定责任,承担责任法条定。引用法律要穷尽,法学原理要理清。法条规定有空档,司法解释来补充。”这是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辉明“法律经”中的一首。
胡辉明是临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有着30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历任临湘法院刑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经济庭庭长、经济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工作之余,胡辉明十分关心年轻法官的成长,经常将工作中的经验、体会编写成诗句,传授给青年法官,以上诗句就是他的作品之一,是他对审理民事案件步骤和方法的总结。
为了让年轻法官迅速成长,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临湘法院组织开展了“法官教法官”活动,精心挑选阅历深、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通过讲课的方式向青年法官传授经验。“法官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司法经验、司法技巧、司法作风传授给青年法官,使年轻法官快速地学习到先进的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为此,胡辉明在总结自己的经验的同时,还把这些经验写成顺口溜,让年轻法官们易记易诵,美其名曰“法律经”。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开颜说:“‘法官教法官’活动是促进法官队伍建设、促进法官学习和交流的有效平台,临湘法院将经常开展这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