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云溪法院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感恩节礼物。“辛苦你们了,谢谢你们,不仅为我们讨回了公道,还追回我们所蒙受的经济损失。我们为你们的司法为民、秉公执法的精神所感动。”这封来自云溪区7位受害人的联名感谢信,满是对该院26日的公开审理一诈骗案并公开宣判的满意与支持。
11月26日云溪法院刑庭一审公开审理袁某、杨某等四人团伙诈骗案。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5月间,袁某、杨某等四人伙同熊某、邓某(均在逃)等人在岳阳楼区、云溪区等地合谋利用在我国不能流通的秘鲁币等冒充新加坡币、欧元等高价外币,并通过兑换人民币赚取差价的方式诈骗作案10次,骗得钱财共计144640元。每次作案杨某都谎称是收购外币的外地老板,假装问路与被害人搭讪,袁某谎称是本地人可以带路,邀被害人陪同。在带路的过程中,杨某、袁某制造兑换外币可以赚钱的假象,再由程某提供外币与被害人交易,同时刘某负责驾驶车辆一直尾随望风,骗取被害人钱财后,刘某立即驾车载袁某等人逃离现场。案件受理后,该院一方面查清案情,一方面多方协调,极力为受害人挽回损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9万余元。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袁某、杨某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云溪法院依法判处杨某、袁某等人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不能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该案中7位受害人都是年事稍高的老人和妇女,日常生活中法治淡薄才中了不法分子的计。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而7位受害人也对法院快速审结案件,帮她们追回防身养老的钱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