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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后女子贩卖冰毒近19克,获刑四年罚金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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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3-12-04 10:22:48 打印 字号: | |
  大学文化的土家族八零后女子李某,本可找份合适的工作,过上幸福的日子,却不思勤劳致富,铤而走险,走上贩毒的邪路。2013年12月2日,李某被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8月2日晚,李某在平江县伍市镇平伍大市场附近先后两次贩卖冰毒给吸毒人员姚某、张某、刘某,共计贩卖冰毒约1.7克,价格550元。2013年8月20日,平江县公安局干警在平伍大市场抓获李某,从其身上和住处查获冰毒1大包,9小包,经鉴定共计净重16.9381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冰毒,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被查获的冰毒16.9381克尚未被贩卖出去,属犯罪未遂,可对其减轻处罚。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亦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如上。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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