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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无期犯获假释后五年内贩毒再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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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小辉 袁芬  发布时间:2013-12-04 10:25:29 打印 字号: | |
  裴多菲在《爱情与自由》中提到:“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想自由的重要性,失去十二年自由的毛某回到社会后,应当痛改前非,洗心革面,珍惜眼前的自由,但他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冰冷的铁手铐将会再次束缚他眼前的自由。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5万元。

  据悉,毛某因犯抢劫罪于1997年8月被判无期徒刑,因在监狱表现突出,法院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经二次减刑后,于2009年8月裁定对其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15日,被告人毛某接到杨某的电话后,驾小车来到华容县城关镇工农桥立清饭店附近,在车上以每克150元的价格向杨某贩卖了10克冰毒和麻古,同时,被告人毛某还另外交给杨某约20克冰毒和麻古让其先行处置后再给钱。被告人毛某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交代其还有一袋毒品藏匿于自己小车的尾箱内,并配合公安机关将毒品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毛某贩卖和交给杨某处置的毒品净重共计27.5764克,冰毒中内含甲基苯丙胺成份,麻古中内含甲基苯丙胺与咖啡因成份;被告人毛善杰小车尾箱内查获的毒品净重17.4543克,内含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贩卖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45.030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因故意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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