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晚,湖南省平江县城关镇华强搅拌站的厂区工地遭窃,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正当窃贼将所盗物品销赃给某废品店时,被闻讯而来的平江县公安局瓮江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日前,这起案件经由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钟某系湖北省监利县人,现住平江县城关镇西街,无业。2013年5月22日凌晨1时许,钟某伙同老乡汤某(已追诉)窜至平江县城关镇华强搅拌站的厂区工地,趁该工地无人看守,盗取铜芯电缆线53.2米、钢筋140公斤以及钢管扣件450个。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416元。
另查明,被告人钟某有盗窃前科,被福建省公安局上网追逃,曾于2012年5月27日凌晨伙同“安徽仔”、肖某(已判刑)窜至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前西街国专礼堂旁的西湖龙井茶专卖店,盗得二十八盒西湖龙井茶叶,共计价值人民币5912元。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当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犯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法院予以支持。本案属共同犯罪,被告人钟某在案件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决被告人钟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钟某在福建南安实施盗窃后窃瘾难耐,将手伸到了平江县华强搅拌站的厂区工地,最终招致落网,当真应了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