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岳阳县人民法院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做到“四公开”,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五星级警队等荣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审务公开。实行立、审、执相分离制度,全院立案统一由立案庭负责,机关民事庭按不同的案由分案,逐年轮流办案,机关民事庭的案件由执行负责执行。强化审务监督制,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评查结果计入年度绩效考核;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庭活动,要求代表、委员听庭面达到100%;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求陪审面达到100%;大力开展巡回法庭,要求每个合议庭每年至少开展一场巡回开庭;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将法官的庭审行为置于网络上进行监督。据了解,该院2013年度,巡回开庭38场、代表(委员)听庭76场、评查案件789件、庭审直播5场、人民陪审员参陪率、陪审面均为100%。
二、执行公开。该院积极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成立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执行工作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全程公开。涉及内容包括执行立案、执行人员、财产查控和处置、强制措施、执行文书等各个环节。健全媒体披露制,在电视、报纸、网上等媒体上披露一批执行“老赖”。开展执行案件大评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评议。落实听证制度,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不予执行申请,或者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时,公开听证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裁判文书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公示,晒法官的工作成果,自主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每个业务庭室安排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公示,按照规定进行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财务公开。该院实行民主议政,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制订了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招待费实行审批制,由办公室开出审批卡进行招待,用公务卡进行消费;食堂开支、招待费用每个月定期向全院公开。年底,在全院大会上公布年度收支明细以及下年度预算。同时,在政务中心上挂网公开诉讼费征收、刑事罚没款、年度开支和预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