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之妻告诉李某,同桌的雷某打牌不规矩。于是,李某伙同三男子挟持雷某上车,并威胁“抽老千”是要剁手的,逼迫雷某给李某四人共计15000元。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四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其余三人判处3到4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5日,被告人李某与妻子肖某一同到华容县城关一茶馆打牌。下午5点,肖某对李某说,同自己一桌的雷某打牌不规矩。被告人李某找到雷某讨要说法,并持刀威胁雷某。当时牌馆多人劝架,并将李某的刀夺走。李某电话联系廖某等三人后,四人将雷某挟持上车。在车上,李某等四人威胁雷某,“抽老千”是要剁手的,并逼迫雷某给李某15000元。雷某被迫通过朋友给了李某10000元现金,并要另一朋友汇款5000元到李某的银行账上,被告人李某等人才将雷某放走。事后,被告人李某给其他三人各500元。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被告人李某邀集廖某等三人,采取威胁等方法,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