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座无虚席,源潭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因“挂钩用电”导致死亡的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法庭辖区的多个镇、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及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今年3月,养殖户周某为图便利,直接从附近的220V输电线接入用电,给鳝鱼池抽水。此后,在一次抽水过程中,周某不慎触电身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某的亲属将供电部门诉诸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被告供电部门是否尽到供电安全保障与管理职责、供电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经过四个半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据承办法官介绍,近年来,农村居民为生产方便,挂钩用电和私拉电线的现象日益增多。仅今年夏季因不规范用电导致触电身亡的事件就有8起,所产生的纠纷都是通过“私了”方式解决,教育、警示作用有限。该案作为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能够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尤其是对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电力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有很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