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亲向他人索要“码债”致人死亡,不仅自己锒铛入狱,还连累讲“哥们义气”的朋友一起蹲大牢、吃牢饭。实属不该!
胥某的母亲尹某(在逃)在汨罗市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活动,聂某欠其码账21000元。胥某得知聂某等人欠母亲码账的事情后,带着和他一起做事的朱某、陈某先后找到聂某和其他人讨账,均未果。为顺利讨回码账,胥某决定拿聂某“开刀”,提议给聂某“放放血”。
2012年5月31日晚,三人和胥某的父母一起前往聂某处与聂某协商还钱事宜。途中,胥母先离开。双方彻底谈崩后,胥某朝聂某的左侧胸部猛刺一刀,陈某则用手按住了聂某,朱某亦朝聂某连捅数刀。随后,几人逃离现场,胥父拿出了1000元帮助三人逃跑。而聂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年6月2日,胥某及其父亲在亲友动员下投案。
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胥某、朱某、陈某为索要“地下六合彩”非法债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胥某之父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之提供财物,帮助他人逃逸,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本案中,胥某系主犯,朱某、陈某系从犯。胥某及其父亲作案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对胥某可依法从轻处罚,对胥某之父可减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判决,判处胥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朱某有期徒刑八年;陈某有期徒刑四年;胥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