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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岁老汉烧茅草损毁林地78.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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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3-12-19 08:26:43 打印 字号: | |
  86岁的李老头,因在田中烧茅草,却不料引发森林火灾,结果损毁林地78.5亩。2013年12月18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失火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3月6日13时左右,湖南平江安定镇某村86岁的老汉李某在其责任田中烧茅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后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奋力扑救下,山火才于当日16时左右扑灭。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技术人员鉴定:此次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78.5亩,其中分别烧毁相邻三个村26.5亩、39亩、13亩;受损幼树7989株,其中杉幼7300株,油茶幼树689株。

  案发后,李老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林区用火规定,防火期内在林区违章用火,以致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李老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其犯罪时已满85周岁,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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