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远在印度尼西亚打工,因怀疑国内丈夫肖某在生活作风上出现问题,于是向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为节省罗某来回往返成本,近日,该院法官利用QQ软件视频功能将远在印度尼西亚的原告和被告实现“面对面”交流, 顺利审结这起“跨国”离婚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年底,罗某与肖某在外务工时相识、相知、相恋。2002年10月在华容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后因生活所需,罗某于2012年年底前往印度尼西亚务工。罗某在国外务工期间,因怀疑丈夫肖某在生活作风上有问题,故而与肖某产生矛盾。
法院认为,原、被告自由相识恋爱,并依法登记结婚,婚前具备良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多年来相处融洽。只是近一年多来,原告在外务工期间,因与被告联系减少,致夫妻间信任度下降,相互有所猜忌。且原告未提交足以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