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等六男子在长途客车上,假装互不相识,用猜香烟盒里单双数,诱使乘客参与押注来骗取钱财。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等四人分别判处一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一至两万元,被告人李某等两人判处拘役五个月,分别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6月,被告人程某、聂甲、聂乙经策划,决定在长途客车上用猜香烟盒里的单双数、使诈控制输赢的方法,诱使乘客参与押注来骗取钱财。并邀集了熊某、李某、白某参与协作行骗。6月5日,被告人熊某驾车将被告人程某、聂甲、聂乙、李某、白某送到岳阳市洞庭汽车站,五被告人上了由岳阳开往监澧的大巴客车,五人假装互不相识的乘客,分散坐在客车的不同部位,由被告人熊某驾车跟随大巴车行驶,当车行至华容县新河乡路段时,聂甲、聂乙按事先谋划,开始设局“猜香烟”,河南籍女乘客黄某被诱骗拿出17800元现金押在聂甲手中,聂甲、聂乙使诈让黄某一盘输掉了17800元。被告人白某立即喊停车,五被告人全部起身准备下车,黄某发现上当,挡住被告人聂甲等人,被告人程某打了黄某一耳光,被告人聂甲也以欲施暴相威胁,黄某不敢继续阻拦。五被告人下车后,乘被告人熊某驾驶的小车逃离了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长途客车上假装互不相识的乘客,设局虚构“猜香烟”赢钱的假象。使被害人误以为有利可图而参与押注,从而骗取其数额较大的财物,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程某、聂甲、聂乙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某、熊某、白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