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庭审,因为全市法院第一期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的456名学员也参加了旁听。12月24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党校课堂,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岗前任职培训课,提前让人民陪审员们适应新身份。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身着制服,仪表庄重。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就该案的犯罪事实及量刑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合议庭成员把握得当、默契配合,庭审规范有序、层次分明。整个过程,人民陪审员们都聚精会神,悉心聆听,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
“庭审观摩能够直观展现法官的形象,让陪审员了解庭审程序,并且熟练掌握庭审驾驭技巧。”该案的主审法官刘红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