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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记者屡行骗 南柯梦断入樊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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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明 蔡艳  发布时间:2013-12-25 15:21:0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全国“扫黄打非办”督办的“湖南岳阳假记者诈骗案”。

  也曾年少爱追梦

  被告人唐某某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琴棋乡农民,但他与其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不同--他还有一个“文学梦”。暇时舞文弄墨,倒也是四乡八里的“名人”,曾在一些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一些文章,也获得了区里相关部门的看重,被称为“农民作家”,曾于2007年被《岳阳晚报》聘为特约通讯员,还曾被岳阳市作家协会吸收为会员。

  梦里不知身何处

  一次偶然的机会,唐某某利用自己和区里某些领导熟稔的方便,在一次别人迁移户口时帮忙打了招呼,使办理工作流程加快,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得到满足。这个时候,一个不切实际的“梦”进入了唐某某的生活:为什么不以自己的身份和便利,帮别人办理户口迁移并且在中间获利呢?自此,他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2009年开始,唐某某便打着“记者”的幌子,以替他人办理户口迁移与农牧工统筹等事项为名,收取了21名被害人办理手续费与公关费共计336293元。其后,被告人唐某某又以借为名,收取11名被害人办理手续费与公关费共计182037元。此时的唐某某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也许“谎言重复了一千遍也成了真理”,唐某某一次一次在向别人行骗时,也在不知不觉中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以至于自己都以为自己是“知名记者”。甚至当受害人所托事项无法办成,眼看就要穿帮时,自己在银行以被害人的名义开设户头,并每月定期定额往账户里打钱,对被害人谎称是社保站发放的社保金或是退休金。一直到东窗事发,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他都坚持自己是无辜的,拒不认罪。

  黄粱梦醒终伏法

  在收到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后的第三天,唐某某主动要求约见该案的主审法官。见到法官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感谢法官,是你的判决让我从梦中醒来。这三天,我一直在看这份判决书,一直在回想我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一切都像做了一个梦,如果我不是梦想不劳而获,老老实实地做我的农民,写我自己的文章,我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我醒了,我认罪,我愿意对受害人做出赔偿,只希望社会能够原谅我。”

  截止发稿日,唐某某未以任何形式提起上诉。屈原法院判处被告人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决生效并交予执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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