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大“新农合”诈骗案,被告人熊某某以借用他人医保卡、伪造住院资料等手段诈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作案14起,涉案金额达918324.86元。被告人熊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熊某某伪造住院资料,以他人身份向湖南省岳阳县、平江县,湖北省通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申请住院费补贴,诈骗作案l4次,其中既遂l2次,骗得现金765804.86元,未遂2次,涉案金额l525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达918324.86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熊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