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入室行窃,恰遇户主夫妇回家,户主冷静机智应对,将盗贼生擒。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随身携带自制的盗窃作案工具,分别在岳阳楼区枫树新村、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宿舍楼、绿洲花园小区,采取先将自嚼后的口香糖塞进防盗门锁孔,用钥匙开门的方法入室盗窃作案四次,共计盗窃财物价值31850元。
2013年3月27日晚7点,被告人刘某某窜至岳阳楼区某小区,发现某栋4楼一户房间没亮灯,且楼梯间门未关,遂来到4楼该户门前用自制铁钎子、口香糖和钥匙将门打开。行窃过程中,户主夫妇回家,刘某某立即藏身于卫生间门后。发现家中被盗,男户主李某随即下楼找小区保安报案,由女户主彭某留下保护现场。被告人刘某某见彭某独自留下,心存侥幸,现身求彭某放过他,并把所偷现金返还。彭某见刘某某身材高大,自己势单力薄,处境不利,遂灵机一动,向被告人刘某某索要其身份证件,并假装原谅他,将其送至一楼。到达楼下时,刚好碰到丈夫李某带巡逻队员赶至,当场将被告人刘某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用口香糖塞防盗门锁孔、用钥匙开锁的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