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杨院长,没想到您一上任就把我弟弟的赔偿金执行到位,更没有想到您会把这样的小事放在心上”,潘爹紧紧握着岳阳县人民法院杨水平院长的手动情地说。
事情要追溯到十多年前。1997年,潘爹的弟弟被许某驾驶的货车撞倒,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判决许某一次性赔偿5504.2元,许某支付了2200元后,下落不明。由于许某为岳阳县人,为方便执行,云溪区法院于2000年将案件委托岳阳县法院执行。该院受理后,多次去找寻许某均未成功,许某也没有财产、存款可供执行,该院遂中止执行。尽管案件中止执行,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许某的寻找,一有消息就上门,一年下乡好几次,不定时蹲点守候许多回。
十多年过去了,许某一直没有露面。潘爹于去年找到杨院长,杨院长热情地接待,并认真了解案件情况,随即指示执行局恢复执行,并要求将此案作为一个重点执行案件。执行局当即恢复执行,并安排干警多次上门执行。执行干警在村委会干部的配合下,在许某的一亲属处拿到了许某的联系方式,并与许某取得联系,经过几番的思想工作,许某将执行款兑现。自此,一起十多年的执行难题得到解决。
这起案件是该院千百件司法为民案件的缩影。该院自杨院长履职以来,大力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杨院长也时常将“群众利益无小事”挂在嘴边,以他为班长的院班子响亮地的提出了“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胜诉的人权利及时得到保证”,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