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来到平江县中医院住院病房为因病住院、行动不便的老人李某某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立案法官的上门服务,解决了李某某想起诉离婚又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忧虑。
李某某,男,现年80岁,1983年与陈某某再婚,婚后夫妻由于性格不合及文化差异等原因,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特别是近年由于李某某年事已高,加之患有糖尿病,生活难以自理,经常要住院治疗,需要妻子陈某某的照顾,可陈某某却不尽夫妻义务,对李某某缺少照顾。李某某认为双方已无夫妻感情可言,遂产生离婚念头,虽经李某某所在单位多次调解,李某某离婚的念头却没有消灭。特别是近日,李某某再次因病住院,陈某某却不闻不问,导致李某某决定起诉要求离婚。于是便由其亲生女儿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办理离婚立案登记手续。
平江法院立案庭了解此情况后,针对李某某因病住院,行动不便,难以亲自到法院立案的现实情况,决定派法官到李某某住院的病房,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同时考虑到李某某与陈某某已结婚多年的情况,在正式立案前先找双方了解情况,进行庭前调解。在李某某仍坚持起诉的情况下,于2014年1月14日到其住院病房为其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李某某对平江法院法官上门立案的行为非常感动,同住院的其他病人及医院工作人员对法院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举措也赞誉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