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任某来到岳阳县人民法院荣家湾法庭,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荣家湾法庭,感谢法官,你们拯救我全家!”望着这感人的一面,在旁的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一一大队的领导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
事情缘起几年前,2004年,被告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一一大队将其所属的驾校培训大楼及训练场地租赁给原告任某,原告进场后,对培训大楼进行了装修,修建了围墙、大门、传达室。2012年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而被告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一一大队认为,出于对原告的信任,有些事项的变更在合同中虽然没有写明,但口头都有约定,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对原告后添加的设备同意适当补偿,但原告所提要求过分。双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协议,并且双方矛盾逐渐升级,任某经常去被告处讨说法,甚至扬言要与该公司领导同归于尽。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起诉数额大双方矛盾尖锐,且本案在城关镇辖区范围内,于是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与城关镇分管政法的领导和城关镇司法所的同志多次找到任某询问事件的起因,分析在事件中对方是否有过错、己方是否有责任、双方的过错在哪里,使他从法律上认识到维权的途径及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消除他们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又找到核工业地质局三一一大队的多位领导,一起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及公司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尤其是作为一家国有特殊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把关。
在法官及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之下,双方都冷静下来,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至此,一件积压已久的可能会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疑难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