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除夕佳节之际,岳阳县人民法院的陈法官调结了一起婚姻纠纷,让被这一场末路婚姻捆绑着的两个人得以解放,各自重新寻找幸福。
周某与陈某两人于2008年在外打工时相识并相恋,2011年9月登记结婚,2012年2月3日共同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前后,周某一直在外打工,陈某则独自带养小孩,由于长期的分居生活,生活中的小矛盾逐渐恶化成不可调和的大矛盾,双方夫妻感情逐渐淡漠,最终导致婚姻走向尽头。 12月27日,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周某的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两人平时均在外务工,只有春节才能放假回家。为方便两人的行程,承办法官将开庭时间定于腊月二十九日。庭前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两人达成一致协议,婚生女儿由陈某抚养,周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0000元。次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抚养费也当即兑现。
伴随着年夜饭的鞭炮声,办案法官也安心的踏上了回家团圆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