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办案后,我终于相信老法官说的,当事人是什么样的人一眼就可以知道。当然,现在的我还无法一眼看穿当事人,但是,开庭的时候,我至少可以分辨哪个人正在说谎。说谎的人不敢看法官的眼睛,不敢看对方当事人的眼睛,他只敢看自己,因为他只有看着自己,才能够确信自己所说的话不是谎言。
一起很简单的身体权纠纷,李某与王某系朋友,王某与李某就李某的一块宅基地达成口头买卖协议,两人多次一起对宅基地进行改造。后王某请李某帮忙吊装枕木,李某在吊枕木时钢丝断裂,接好后继续吊装过程中,钢丝再次断裂而导致手部受伤,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吊枕木的丁某作为不负赔偿责任的第三人。开庭时,李某与王某的说法大相径庭,争议焦点在于到底是谁要求接已断过的钢丝。李某说是王某要接起来继续吊,王某则认为是李某要求的,而丁某对所有事情都声称不知情。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李某要求将丁某变更为承担责任的第三人。第二次开庭时,丁陈述是李某要求将已经断裂过的钢丝再接起来继续吊枕木,但具体操作是王某进行的。经过法庭调查,反复询问事发当时的经过,最终查明事实是李某要求将断裂的钢丝重接,王某接上后,李某与他人打电话,没有注意,枕木掉落后砸到了自己的手。
看着李某捂着受伤的手,我的心情十分复杂。作为一名做工的成年男子,手受伤等于是砸了他的饭碗。可是为索取赔偿竟然在两次庭审中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让人不胜感慨。李某与王某是邻居,也是多年好友,王某多次帮助过李某,两人关系十分亲近。如果王某因为自己的原因弄伤李某,他也许不在乎自己替李某垫付的五万元钱,赔偿也不是没有可能。但事实并非如此,却被要求全额赔偿,王某情绪十分激动,觉得自己太冤枉了,两人多年的友谊自然也分崩离析。最终,承办法官判决李某自行承担50%的责任,王某承担40%的责任,丁某承担10%的责任。案件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海涅说过,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那些意图通过谎言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人,法律不会充当助纣为虐的工具。法官的职责就是用事实来发掘真相,用规则来制约欺骗。只有推开谎言所堆积的雾霾,露出诚信的天空,纯净的阳光才能普洒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