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岳阳中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田光辉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柳春龙、审判员夏磊组成了该案合议庭。
在当天的庭审中,田光辉端坐于审判席正中,神情严肃、仪表端正。田光辉曾审理过许多要案、难案,业务精湛,有相当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在他的主持下,整场庭审,庄严肃穆、程序完备、操作规范。最终,庭审历经2小时圆满结束。
建立院领导示范引领机制,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既是司法改革的要求,也是岳阳中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次具体实践。
田光辉说,岳阳中院在《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强调,院党组成员必须勤奋履职,带头办案、做勤政的表率。他表示,自己将直接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争取每月都担任一次审判长,参与一次庭审。
今后,岳阳中院还将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