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治病转眼成害命 非法行医者获刑
分享到:
作者:蒋 浩  发布时间:2014-02-28 10:05:11 打印 字号: | |
  良医治病,庸医要命。医者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无照的庸医却往往会成为夺人性命的撒旦,给患者家属带来巨大的伤痛。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自1998年起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370号非法经营“刘氏西医诊所”。2009年、2010年,岳阳楼区卫生局先后对该诊所予以处罚,责令刘某立即停止执业,刘某置之不理。2013年4月16日午时,被告人刘某被要求上门给其堂兄刘某某输液,刘某为其使用了加入刺五加40毫升的250毫升10%的葡萄糖进行输液。在输第一瓶溶液10分钟后,刘某某便开始出现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严重不良反应。虽然被告人刘某随即使用盐酸肾上腺素等药品对其进行进行应急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刘某某送往岳阳市中医院救治,但两小时后,刘某某仍不治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案发后,刘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刘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可认为对其使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岳阳楼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