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云溪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协助省高院提审刘某、张某上诉案。这是该院第二次成功配合省高院院视频提审被告人。
刘某、张某等人因运输毒品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7年。后两人提起上诉,因两人羁押于云溪看守所,为方便审理,节约时间,省高院采取远程视频提审。24日,云溪法院接到市中院调警通知后,结合上次协助提审经验,立即制定视频提审提解、安全保卫工作预案,提前对视频等相关设备进行调试,同时抽调4名法警做好提审安全保障工作。当天上午9时,省高院审判法官对被告人刘某、张某两人“面对面”进行讯问,仅50分钟就成功完成了此次提审,两被告人随即押解回看守所。
据悉,该院今年还将采取组织学习、改善设备等方式不断加强法院庭审数字化建设,确保庭审工作高效高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