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纪律责任。
岳阳中院审监庭在本周一例会上认真学习了该意见精神,并组织干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认为当前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听证程序还不完善;无法核实相关材料的事实;在审理过程中如何认定“却有悔改表现”;减刑假释工作受到外来的干扰增多。
干警们在遵照政法委出台的指导意见外,还提出了几种有利于减刑假释工作开展的建议,认为一是要加强听证的力度,防止听证走过场、形式化,在听证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形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察员参与听证的常用机制,二是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采取“一案一庭”开庭审理模式,从严把握这三类罪犯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三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可以邀请罪犯家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听证和庭审旁听。
干警们纷纷表示,减刑假释工作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一定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认真做好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