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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妻患精神病夫诉请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夫妻和气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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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4-03-06 10:46:50 打印 字号: | |
  妻子因有精神疾病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两人一直过着分居生活,为了结束有名无实的婚姻,丈夫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日前,湖南省平江县法院顺利调解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无法共同生活的两个年青人好合好散。

  80后青年王某经同学介绍与小两岁的喻某相识,相识后两人比较谈得来,遂在几个月领了结婚证,结婚当年生一个女儿,一家人过得美美满满。但女儿出生后不久王某发现喻某常常一个人独自发笑发痴,问为什么也不回答,王某一时不知是怎么回事,后来喻某的父母把喻某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精神疾病。王某认为是喻某及其家人婚前隐瞒了病情,出现问题后两家也没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问题越闹越到,后来王某干脆去技工学校读书,喻某则被父母接回了娘家生活,女儿由王某的父母照顾,夫妇俩过起了分居生活。2013年2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积极做二人的和好工作,但效果甚微,法院遂依法判决不准许离婚,半年多后王某又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开庭当日,原告王某、被告喻某的法定代理人母亲吴某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在征询双方对婚姻的意见时,王某认为是喻某及其家人隐瞒了病情,婚后根本无法共同生活,坚持要离婚,吴某则认为王某根本不关心喻某,把喻某放在娘不闻不问,这样的婚姻维持下去也没什么意义,遂也赞成离婚。由于双方的表态,法官遂没有再做和好的工作了,着重围绕小孩的抚养及对被告的经济帮助问题进行调解。根据实际情况,法官提议小孩由王某抚养,喻某有病在身根本无法照顾小孩,双方均同意法官的提议。但就被告提出的经济帮助问题,王某觉得喻某是婚前患的精神疾病,自己又没刺激她,不同意给予经济帮助,法官耐心从法律、道德方面劝说王某不管是婚前患病还是婚后患病,作为丈夫的应给予扶助,王某逐渐觉得法官说的在理,法官遂转而做吴某的工作,指出王某现还在读书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还有两三岁的女儿要抚养,要求给予过高的经济帮助不现实,吴某也慢慢改变了原来的想法。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小孩由王某抚养,王某自愿承担抚养费,王某给予喻某15000元的经济帮助金,吴某作为喻某的法定代理人在协议上签了字。签字后,双方的家人都觉得是一场解脱,纷纷向法官连说谢谢。至此,一起特殊的婚姻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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