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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法院:法官妈妈以爱之名为失足孩子点亮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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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 浩 胡渊茗  发布时间:2014-03-06 10:47:38 打印 字号: | |

    “好好读书,好好锻炼,我们和你的家人一样,盼着你早点回家。”这是一封十分普通的书信结语,但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情的关怀和殷切的鼓励。收信人是一个身在囹圄的未成年犯孩子,在孩子眼里,这位寄信人更像母亲一般,慈祥可亲。

           书信背后的故事

    信里的她,名叫周玲,是一位来自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的女法官。20128月,该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8个孩子,只其中一个叫健健(化名)的首犯判实刑3年。当时担任案件审判长的周玲法官,对这个面孔尚带稚气的健健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孩子很重感情,一不抱怨出身,二不怪罪同伙,十分有担当,本质也不坏,只是一时糊涂走上了歧路,如果拉他一把,将来肯定会是棵好苗子。”第一次见到健健后,周玲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出于一个母亲本能的爱子之心默默的做出决定,“无论如何,我要帮他。”

    12月份,一个寒冷的雨天,周玲带着院长的嘱托,携着棉衣和法律书籍,远赴200公里外的省会长沙去看望在未管所服刑的健健。见到健健,身为法官的周玲像妈妈一样拉着他的手,亲自为他穿上棉袄,对孩子的生活嘘寒问暖。临走,周玲又去了一趟监区管教办,嘱托带队干警多关心健健。周玲给予孩子的无私关爱深深的打动了未管所的干警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周玲仍在工作百忙之余,不断通过探访、电话、书信等各种形式继续保持着与孩子的联系,给孩子送去了亲人般的温暖。

         妈妈法官不孤单

    其实,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还有许多像周玲这样既能严明依法办案,又能博爱无私,帮扶失足孩子的“妈妈法官”。20126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组建了一个均由女法官组成的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周玲便是其中的一员。该合议庭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情感工作的优势,全程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调查、审理、帮教,用帮助、教育和关爱的方式为失足孩子点亮了人生的希望之光,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之为“妈妈法庭”。该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件,给予刑事处罚36人,免于刑事处罚8人,其中使用非监禁刑9人。因该项工作出色,2013年度被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笔者编后语:

   家庭教育的失当和孩子成长环境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很多孩子最初走上犯罪道理,或是为了吸引家人的注意,或是因为在家备受打击、想在外赢得他人认可,又或者是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针对这样心理脆弱、迷失方向的孩子,如果有人选择相信他们,鼓励认可他们,或许就能把他们从邪路歪路上拯救回来。“妈妈法官”的出现,恰当的扮演了这样一个传播正义、传播关爱的角色,为失足孩子打开了心灵的天窗,延续了未来的希望。正如健健所写:“正是因为这些‘妈妈法官’对我的鼓励,让我从黑暗的漩涡中走了出来,看到了生活中属于自己的灿烂阳光。”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岳阳楼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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