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上午,在平江县法院汉昌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被告两位在庭审过程中互相对骂,几度情绪失控,导致法官不得不多次休庭予以劝解和训诫。
其实两位当事人曾经是非常要好的姐妹,造成现在这种水火不容的局面,就是因为被告凌某帮朋友向原告袁某借款30万元,后来凌某朋友做生意破产,已无偿还能力。原告袁某要求被告凌某偿还该笔借款,被告凌某却对原告明知借款不是自己所借而起诉被告的行为不满,两人为此便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今年以来,汉昌法庭已经相继审理了4起代朋友立据借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此提醒大家,帮他人借款,一定要慎重。即使债权人知道立据借款之人不是实际借款人,但债权债务关系只在债权人与出具借据之人之间形成,实际借款人一旦不能偿还借款,出具借据之人就要面临自己来偿还该笔借款的风险。不要等到最后官司惹上身,既伤了感情又伤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