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是胡祥国吗?三天后,法院有一个刑事案子开庭,因为被告人身患尿毒症,无法行走,路途又遥远,所以决定去被告家里开庭。”这是华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刘安平给人民陪审员胡祥国联系时说的话,胡祥国愉快地接受了通知。
开庭当日,审判人员、法警等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往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铺子嘴村一组被告人家里,经过2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一进屋,大家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据悉,因为被告人身患尿毒症,一周需要三次肾透析,现在全身发肿,常年睡在沙发上,无法下床行走。法官和陪审员们并没有因为这股味道而有任何的排斥心理,而是坐在被告人旁边嘘寒问暖,与被告人沟通、交流。
说明来意后,正式开庭!
被告人杨某如实的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3年7月23日22时许,吸毒人员张某电话联系被告人杨某,要求购买毒品,被告人杨某同意后,张某便来到杨某家里,被告人杨某贩卖约1克冰毒给张某,获得毒资500元。被告人张某说,回想起来,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给家庭抹了黑,真是后悔不已!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合议庭合议后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宣判后,杨某表示服判,一定痛改前非,否则对不起关心自己的法官。杨某年迈的父亲激动地说:“政府对我们这么宽容、关照,真的太感谢了,今后我一定把儿子管教好!”
在回法院的路上,刘法官说,像这类特殊案件在法院时有发生,为了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法官虽然辛苦点,但在一定程度上能感化被告人,也有利于挽救被告人,同时深得被告人家属及当地群众的赞许,再累也值得。
此刻,微风吹过,车外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泛着金浪,似乎在朝法官们点头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