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对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铭竹作了动员报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来程宣读了《平江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县委督导组组长李剑根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体干警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人员出席会议,全体干警,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明主持会议。
刘铭竹院长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动员和全面部署。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的群众实践活动,是进一步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是不断解决人民法院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员干警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
刘铭竹强调,要牢牢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实践载体等,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能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
刘铭竹要求,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实,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要做到统筹兼顾,做到开展活动和做好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最后,刘院长提出,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美丽幸福平江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