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开展,湖南平江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部署,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突出“六个坚持”特色,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以身作则,做到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树好标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时时处处以高标准、严要求来对照自己、检查自己。
坚持揭丑亮短,发扬整风精神。瞄准“四风问题”,聚焦顽症痼疾,当面揭短亮丑,立行立改,对症下药,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执法本领不强的问题、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群众观念淡漠的问题和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等五大问题。
坚持开门纳谏,接受群众监督。全方位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举办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听庭评庭,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借助“民意沟通信箱”、法院微博等新兴媒体,通过电话、发函、走访、座谈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和法官干警开展互动交流,多渠道听取基层心声,敞开大门欢迎群众监督,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成果转化。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将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做好法院工作的动力,通过用审判支持发展、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来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坚持深入群众,构建警民和谐。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实行院领导沉下去、院机关部门沉下去、法官干警沉下去“三下沉”,从院领导到干警,人人扑下身子贴近群众,主动为群众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本领,提高服务群众软实力,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
坚持警示教育,促进廉洁司法。严格执行 ““五个严禁”、“六条高压线”,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正面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整肃队伍,全体干警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时刻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