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法院民二庭在人民陪审员黄旦的倾力调解下,化解一起欠款长达十五年的陈年老账案件。编外法官黄旦的敬业精神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更赢得了法院法官的敬佩与赞扬。
案件的发生还得从1999年说起,被告余某某当时在工商局上班,因县政府下文责令公职人员偿还欠储金会的贷款,否则予以停职。被告余某某当时尚欠浯口镇储金会贷款8000元,遂找原告帮忙,原告与被告同到西江找到刘某借存折抵债。由原告向刘某出具欠条,被告余某某再向原告出具欠条后,即拿刘某的存折抵交了 被告余某某的贷款。此后,原告清偿了刘某的欠款。被告余某某虽付了部分给原告,但没有还清,双方于2001年8月26日结算后被告向出具6600元的欠条,并约定月息1.2%。此后被告一直没有偿付分文。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还款未果,故于2013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欠款6600元及利息18163元。被告余某某则认为原欠条是1999年还储金会借款时所结算利息,原借本金29500元连本带息已还近50000元左右,当时借私人现金44000元还了部分,于2001年8月原告将欠条加息转欠为6600元,欠款早已还过了头。
本来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因为时间久,当事人矛盾大而变得复杂,平江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邀请人民陪审员黄旦共同组成合议庭。正好这个编外法官黄旦与双方当事人都认识,而双方也没有申请其回避。开庭后,双方当事人仍是十分对立,坚持已见,加之案件牵涉时间太久,前段很多事实无法确定,法院也不好判决。休庭后,编外法官黄旦充分发挥了其与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优势,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说明法律的规定,引导双方从情理与法理的多个角度考虑问题,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余某某支付原告欠款本息10000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