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法院和解执行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申请人情绪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属于难以执行的案件,但通过执行干警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终于让涉案双方达成和解,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该起案件的缘由是2009年1月,苏某之子在其未成年期间骑摩托车将吴某之夫撞死,苏某一家在事故发生后仅赔偿4.1万元后便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再赔偿,吴某一家三人将苏某一家三人诉至法院,后经平江法院判决,由苏某一家赔偿吴某一家30.6万元,但苏某一家判决后表示没有能力赔偿申请人,吴某一家向平江法院申请执行。
平江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收到该起执行案件的时候,从裁判文书中就看出该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先调查了苏某一家的财产情况,并主动与申请人吴某一家联系,一同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上门执行,初步取得了申请人的信任。执行干警通过上门执行了解到,苏某一家从山中村迁出,在其居住地无田无土,居住的房屋也是租的,全家靠苏某一人做木工来维持生活,事故刚出时赔偿的四万余元,都是东拼西凑来的,现在还要面对这二十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苏某显得无能为力,面对法院的执行,苏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交几百元敷衍了事,案件由此陷入僵局。
为了赢得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平江法院每年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司法救济金,并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努力,寻求被执行人更多的财产线索,为了打消被执行人没钱就可以不赔的想法,平江法院对被执行人不断施加压力。经过长达四年的执行,该案的案卷中堆成了一摞摞的传票,以及执行、调查、讯问笔录、搜查、扣押等执行财产的材料,还有拘传、拘留、悬赏等执行人身的强制措施材料,虽然案件未执行到位,但申请执行人认同法院对该案所付出的努力,也认识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全部的赔偿义务,被执行人也逐渐转变了态度,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对执行该案的决心,也开始主动要求法院对该案进行和解。终于,在2012年年末,双方来到法院,但被执行人表示只能履行四万元,面对巨大的差距,经过近三天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苏某承诺在2014年3月前一次性支付吴某一家赔偿款人民币六万元,并提供了保证,近日,苏某按期兑现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五年且耗费了执行干警无数心血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