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村民见义勇为扑救山火 不料险被盗走摩托车
分享到:
作者:彭峰  发布时间:2014-03-24 09:50:18 打印 字号: | |
  “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得知盗窃自己摩托车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后,因为见义勇为扑救山火而差点丢失摩托车的熊小山如是说道。2014年3月20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盗窃摩托车的被告人邹明(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事情源于2013年10月23日,当天,熊小山骑摩托车路过平江县余坪乡的一处山林,发现山上浓烟滚滚,乡亲们都纷纷赶来救火。熊小山立即将摩托车停在附近一位陈姓村民的房子旁,跟着救火的人群就冲上了山。就在熊小山等人奋力扑灭山火的同时,同样路过的邹明却打起了歪主意,趁着熊小山在山上打火的机会,邹明偷偷驾驶着他的摩托车离开。但仅仅逃出几里路,邹明就被闻讯守候在路边的当地群众拦下并抓获,失窃的摩托车也被当场追回。

  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850元。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中邹明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