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武涛(化名)以闲置牛棚为窝点,非法储存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被告人张武涛为了非法加工生产烟花爆竹,将用于制作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私自拿出,租用村民的闲置牛栏作为窝点存放,雇佣同村妇女将已经制作好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加工成成品。非法存放黑火药1.37公斤。
该院认为:被告人张武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储存黑火药1.37千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武涛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认为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为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