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加入法官队伍,青年法官以其深厚的专业底蕴,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热情洋溢的工作作风成为了各级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在实际工作中,青年法官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处事不周难与当事人处理好关系,工作浮躁难以得到老法官的认可,甚至急功近利难以保证工作稳定。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涉世未深,经验不足。通过调查,在岳阳地区2010年新招录的27个青年审判员中,70%以上是直接从学校毕业后就通过法院招录考试进入法院工作。这些法官仍以在家庭、在学校、在家乡的为人处事的态度和对家人、朋友及陌生人的方式来面对法院工作,不熟悉社会风俗、社会经验贫乏。而法院作为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处理的是社会上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两者冲突,就造成当事人的工作难做,案件处理不妥,积累了社会矛盾。二是恃才傲物,心浮气躁。法官的招录均要求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生也加入了青年法官的队伍,其中不乏我国法律名校的高材生,专业知识深厚,这些本科生、研究生出身的青年法官在进入法院前期都想放开手脚做出一番事业。而进入法院工作,特别是进入基层法院后,才发现遇见的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法律关系却比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复杂很多。办案毕竟不是照本宣科,法学理论也许通过具体的法律阐述才能在具体案件中运用。两者冲突,就造成青年法官自己感觉无用武之地,心浮气躁,敷衍了事,当然得不到老法官的认可。三是自我膨胀,难顾大局。 现在大部分的青年法官均是独生子女,加之学习法学专业之后,对自己的权利了解得更加透彻,进入法官行列后,在社会上的地位相对较高,导致青年法官们自我膨胀。故青年法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受不得委屈、低不得头,耐不得寂寞,甘不得清贫。在人们眼里形成了青年法官“牢骚多、脾气大、脸难看、不想顾小局,顾不得大局”的愤青形象。
针对青年法官以上陋习,本人认为还是需从心态和气质上提升青年法官的境界,培“三心”养“三气”,从而使青年法官茁壮成长。
培“ 三心”,是指培养崇尚之心,公正之心、存他之心。
崇尚之心,是指对自然规律、对法律、对风尚习俗的崇敬尊尚之心。青年法官只有尊重自然规律风尚习俗,对法律怀敬畏之心 ,才能做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裁决,才能服人心、聚人力,创和谐。公正之心,是指对待社会、当事人公平正义,能明辨是非,理性思考。不偏不倚,平之如水。青年法官只有心存公正,才能树立法官、法院的公信形象,使人懂法、知法,守法。存他之心,是指心中存国家,存社会,存当事人,能设身处地理解国家政策,换位为当事人考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青年法官有存他之心,才能胸怀大度,才能知国运、报社会、体现自己的价值,才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秀法官。
养 “三气”,是指修养正气,节气,傲气
正气是指公正不阿、大义凛然,“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的阳刚之气。这就要求青年法官明镜高悬,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偏不倚,平之如水。节气是指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清廉不屈风骨。这就要求青年法官不为诱惑所动,不为强权所压,慎独慎思,光明磊落。傲气是指中流击水,舍我其谁,“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桀骜姿态。这就要求青年法官认清形势,肩挑重任,该出手时就出手,胆大心细,聪明果敢。
青年法官是我国法院的中流砥柱,尤其是在司法改革的今天,更是任重道远。我们青年法官只有摒除陋习,培“三心”养“三气”,才能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