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华容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体在职干警及退休党员参加了会议,华容县第十一督导组全程监督指导。
华容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郑军在动员会上强调,要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四风”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加以解决。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二是要明确目标,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三是要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只是在口头上叫一叫、喊一喊,决不允许“空对空”、走过场。四是要精心组织,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要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统筹兼顾,讲究方法,坚持“开门搞活动”,防止“自演自看”。党员、干部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让群众看清楚,接受群众监督。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和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信得过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
会上,就如何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做出具体安排。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郑军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政科、法指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
刘永福组长对华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周密部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方案得力,切实结合法院实际,富有创新。并介绍了县委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