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两封邮政快递寄往两个不同的地方,里面装着一份调解书,也带着法官的希望,希望能通过孩子“特殊”抚养方式这个纽带,给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带来和好的希望。
3月27日,汨罗法院白水法庭的法官正准备开庭审理一起离婚官司。
说起这件离婚案子,承办法官比较为难,虽然原告宋某与被告黎某在离婚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婚生的一个小孩,双方争夺不休,小孩只有两岁。
法官庭前进行调解,双方态度非常强硬,都争养小孩。原告更甚,声称如果小孩不给她抚养,她就死在法院。
被告在答辩中提出,如果小孩不给被告抚养,被告将不出任何抚养费用。法官同时也了解到原告想抚养小孩,可以放弃抚养费。
被告谈到,其实不是争抚养费的问题,自己想带孩子是因为考虑到自己家庭情况一般,再婚的可能性小,想给留个后代,同时,有小孩在身旁,原告就会来探视,两个人有机会再见面,也许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决定以退为进,让双方先冷静一下,或许可以挽救这个家庭。并提议,如果抚养权给被告,小孩交给原告抚养,被告有探视的权利,双方都能够满足各自的心愿。
原告只要小孩能在自己身边一起生活,当即表示同意。被告听说自己有抚养权,虽不能抚养小孩,但能经常去看望,也表示同意。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被告,被告同意将小孩给原告抚养至成年,被告有探视的权利,原告有协助的义务。
案件虽已结,可法官的心情却并不轻松。法官希望年轻的夫妻们要用心维护自己的家庭,让孩子在完整的温暖的家庭里健康成长,这也是每位做父母的责任。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婚姻,如果真有解决不了的矛盾而分开了,也要努力的给予孩子尽可能完整的父爱和母爱,给孩子的成长营造一片宁静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