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撕毁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代理人吴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执行。
该院执行局在执行何某某等6人申请执行汤某某等3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汤某某的代理人吴某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多次煽动被执行人抗拒法院依法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对其进行解释、劝说,并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但吴某某仍然我行我素。
3月21日,执行人员依法执行汤某某时,吴某某再次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拦阻警车,阻碍执行,辱骂执行人员,并当众撕毁法院生效判决文书。
为维护法律尊严,汨罗市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