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两次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后,被执行人蒋某终于熬不住了,蒋某向法院作出妥协,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赔偿款。经过协商与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这起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案件得以顺利终结。
2011年6月的一天,被执行人蒋某驾驶小轿车将19岁的花季少女周某撞伤,事故直接导致周某成为植物人。经过法院审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由被告蒋某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
当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周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蒋某一直在外躲避债务,经办案法官传唤多次,蒋某也拒绝到法院来,后来蒋某干脆玩起“躲猫猫”。经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蒋某下落,均未发现踪影。通过到银行、车管所、房管局等处查询蒋某财产也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蒋某的不配合,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周某的父母多次到市政府、市人大等处进行信访,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2014年2月9日,在公安机关刑侦手段的帮助下,在长沙发现了蒋某的行踪。执行局立即组织5人的执行小组赶赴长沙,最终在雨花区法院的协助下,通过19小时的蹲点守候,于2月10日凌晨2点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四星级大酒店内将被执行人蒋某予以拘留。后经拘留所干警清点蒋某随身携带的皮箱和挎包时,查出和天下名烟2包,钻石芙蓉王2包,中华烟2包。随后,蒋某如实提供自己于2013年9月开始在深圳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月薪5000元的情况。
鉴于蒋某在躲避债务期间住高档酒店,抽名牌香烟,月收入5000元以上,楼区法院据此认定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于是依法对被执行人蒋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蒋某仍拒绝赔偿,对此楼区法院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再次拘留蒋某15日,同时做好了对蒋某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刑拘的相关准备工作。
最终蒋某看抵赖不过,答应进行赔偿,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