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因地制宜执行威慑 司法救济并举解纠纷
分享到:
作者:刘虎波  发布时间:2014-04-17 20:38: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法院执行局和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双方抵触情绪大,矛盾尖锐,平江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救济与执行威慑并举的方法,成功的让这起案件达成和解。

  2011年10月,平江法院受理了钟某申请执行何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平江法院审理判决由何某赔偿钟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4万余元(除已赔偿部分),但在2011年11月,钟某因伤势过重死亡,钟某的死亡使得该案矛盾激化,且因钟某的死亡,该案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改变。为了安抚钟某家属的情绪,执行局干警与当地政府、双方所在地的村配合,一方面向何某及其家属施压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告知何某有申请再审的权利,另一方面,干警们做好钟某家属的工作,确保不会因为该案引发危害社会稳定事件,也调查了钟某的家庭,保证履行款能准确的发放给钟某的继承人。经过这些工作,何某履行了4万元,并表示不申请再审,钟某的家属情绪也稳定下来,也查清了钟某的继承人只有其父钟某生一人。另外,平江法院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向钟某之父发放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但何某在履行完4万元后便外出务工,一直未回。

  面对被执行人失踪的情况,平江法院的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该案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们知道,何某肯定与家乡有联系,有时候,执行干警明知何某不在家中,也要去其家中执行,与何某的亲属及周边群众及当地村组织联系,要求何某主动履行案件,虽然这样做看起来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实际上,执行干警这是向何某传递一个信息,法院不会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也让当地村民知道,何某拒不履行的行径,给何某巨大的执行威慑力。不定时上门执行一直持续到2014年年初,何某的亲属主动来到法院,表示何某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错误,愿意与钟某的亲属和解。但双方经过几次协商,距达成和解协议仍有一定的差距,为避免该案再次陷入到寻人的困境,也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决定再次向钟某之父发放5000元的司法救助,使得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了。

  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执行威慑措施在农村地区难以显威,走访、公告、上门这些影响范围较小的执行威慑措施,也是解决农村案件执行难的良药。因地制宜的选择执行方案,是使得该案能够和解的关键。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