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幼童遭遇车祸,父亲的担忧甭提有多大,不远千里从东莞赶回平江照顾,幸好幼童经治疗痊愈,但赔偿没有着落,父亲只好诉诸法院寻求帮助。近日,该起交通事故案件经湖南省平江县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达成了由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46000元的协议,幼童父亲的担忧终于放下了。
2013年8月7日上午,三岁的明明乘坐爷爷老方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去走亲戚,不料行驶至木金乡金坪村一交叉路口时,与在转弯的由叶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使明明的左手拇指因挤压受伤。2013年8月17日,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叶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叶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老方驾驶机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交叉路口地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规定乘坐未12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老方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受伤后,明明在医院治疗一个月,用去医疗费九千多元。明明的伤情诊断主要为左大拇指骨折、关节脱位等。叶某驾驶的货车在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后,明明的父亲小方多次找叶某及保险公司协商事宜均未果,小方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叶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六万余元。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围绕明明的伤残级别争议较大,保险公司认为明明的手指不构成九级伤残,要申请重新鉴定,明明的父亲认为鉴定真实、合法,但对其它事实没有异议。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就伤残级别的鉴定问题向双方释明,告知重新鉴定不容易,费用高、时间长,对双方都是诉累,能够互让一步对双方都有利。经过法官庭后一个多小时的做工作,保险公司同意放弃重新鉴定的想法,并且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明明44000元、叶某赔偿2000元,赔偿款已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