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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在湘鄂边陲的正义守护者
-----记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羊楼司法庭庭长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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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硕望  发布时间:2014-04-22 16:19:37 打印 字号: | |
  在莽莽苍苍的药姑山下,活跃着一支守护正义的小分队,他们扎根在湘鄂边陲,以公正捍卫法律,以爱心书写正义,连续5年被评为红旗单位、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政法工作先进单位,他们就是临湘市羊楼司法庭的全体干警,他们的领头羊就是在湘北门户赫赫有名的李彬。李彬是 年前调任羊楼司法庭庭长的,他本人也年年被评为政法先进个人、优秀法官。

  他是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

  “他做事就像一头牛,永远不知疲倦,永远没有抱怨。”临湘法院主管民事线的副院长杜国伟说。

  的确,地处湘鄂边陲的羊楼司法庭辖2镇1乡,负责辖区内65个自然村和5个居委会,既有山区,也有湖区,既有经济发达乡镇,又有经济落后乡镇,司法环境相对复杂,近10万人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具有较大的挑战性,李彬一头扎进去,就不知疲倦的工作,5+2、白+黑、8+x成为工作常态。记得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原、被告都在外打工,李彬约好他们回家后一起调解,可是,有一方回家的时候已经是腊月二十九了,而且他们都要在正月初八又出去打工,根据当地农村习俗,正月是不能打官司的,为了赶在正月前了解此案,大年三十上午,李彬马不停蹄的赶往大山深处,把双方约到村小学见面,通过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同意了调解方案并现场履行,胜败皆服,握手言和,当李彬从山里出来,赶回家吃年饭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妻子和孩子在饭桌前足足等了三个小时。就是这种“拼命三郎”的精神,就是这种“老黄牛”的境界, 年来,李彬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党和人民更满意为目标,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工作由“以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转变,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案件  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达 %,上诉和信访案件为零。

  他是一个“打开窗户说亮话”的人

  “明人不说暗话,明人不做暗事,这是李彬的一贯作风。”羊楼司镇人大主席这样评价李彬。

  体现在工作中,李彬也是一是一,二是二,一尺十寸。他总是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方面坚持审务公开,将管辖和受案范围、诉讼收费标准和依据,受理案件信息等向社会公示;设置流程管理图表和案件查询栏,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执行不能的风险,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坚持司法民主公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让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法庭审判活动,更好地监督、支持法庭的工作。坚持民意沟通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庭干警的联系电话以及监督电话。羊楼司是一个边境重镇,素有中国竹器之乡的美誉,竹器畅销国内外,相关的诉讼也有所增加。2011年,有一个外地老板状告临湘某竹器加工厂拿了货款长期不发货,十分担心李彬搞地方保护主义,悄悄的塞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转身欲走,李彬当即一把拉住当事人,并喊来其他法庭的同志,当着大家的面批评当事人:“你这样做我很理解,你是担心我们天平失衡,帮本地人,这个请你放心,我们是帮理不帮亲,帮法不帮邻,谁有理,谁无理,一切依法办事,但是你搞歪门邪道不对,你这样做也是对我们法庭、对我们法官的不信任。”并当众把红包退给了当事人。后来通过开庭和当庭协调,被告将外地当事人的订货款全部退给了原告。原告拿到货款后深有感触,连连说:“是我把法院看扁了,是我把李庭长看扁了,我对不起法院、对不起李庭长。” 年来,羊楼司法庭巡回开庭3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庭监督员旁听庭审76次,陪审员参审率达92%。连续5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庭。

  他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的人

  “李彬同志是一个责任感非常强的法官,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凡经过他审理的案件,原被告双方一般心服口服,胜败皆服。”临湘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开颜说。

  基层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是邻里相争、夫妻不睦、土地纠纷、损害赔偿及劳动争议案件。为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李彬总是积极与辖区相关部门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注重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的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其他力量参与调解,形成以法庭为主,基层调解组织和其他有利案件调处的社会力量包括当事人亲友在内的调处网络,形成调解合力,使纠纷和可能发生的涉法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当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群众的诉累。同时,充分发挥证据杠杆作用,对一些当事人思想顾虑重,抵触情绪大的案件,及时通知开庭,经过多方、多次疏导,促使当事人排怨解气,认识过错,自愿达成协议。在农村,审理土地纠纷、相邻关系、不动产分割等案件时,邀请基层组织参与调解,往往能融化“冰层”,拉近群众与村干部间的距离。

  为满足辖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李彬常常深入农村、企业,以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最常用的《婚姻法》、《刑法》、《劳动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现场办案、以案说法、发放《临湘市人民法院新时期群众工作读本》等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法庭还坚持开展巡回办案、“审务进农村”活动,把庭开到农户家门口。他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严格按诉讼费收取办法收取费用。对“老、弱、病、残、幼”实行缓、减、免,还帮助他们协调法律援助。如坦渡乡余某因其妻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要求肇事方赔偿,在审理该案时,李彬获悉余某下有幼儿,上有患病岳父母,其妻在医院抢救时花费很大,主动为其减免诉讼费用2000多元。对非诉案件及督促履行案件,他总是一律免收费用,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与此同时,李彬还将“访民情、促和谐”活动和司法审判工作相结合,按照访民情的要求,主要落实7件实事,即“走访联系点、回访重点案件、送法下乡、开展便民活动、化解信访积案、调处矛盾纠纷、结对帮扶”。

  在羊楼司法庭的管辖范围内,只要群众需要的地方,就有国徽在闪光,就有法槌在敲响,李彬用行动体现着公平正义的力量,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扎根在湘鄂边陲的正义守护者。
来源:中国法院网临湘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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