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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民拍照甚于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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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新德  发布时间:2014-04-22 16:20:14 打印 字号: | |
  从4月19日上午8时30分许到当晚20时许,5名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与拍照劝阻暴力执法者的争执,演化为波及全县的群体事件。据当地官方表述,当天上午9时许,当地城管在灵溪镇一路口整治占道经营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紧接着,城管与路过用手机拍照的黄祥拔发生冲突,殴打致后者倒地吐血。5名打人城管随后被周围群众围攻,5人均受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4月21日《新京报》)

  路人可不可以拍照?据我国法律规定,此地不属于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也不属于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范围,路人的行为没有侵犯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个人的隐私。法无明文不违法,法律没有禁止的,拍照就是自由的,路人拍照合理合法,光明正大。

  为什么要阻止路人拍照?是路人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是执法过程中有不太文明、或许野蛮的行为留下“现场证据”而心虚?身正何惧影子歪!岂不知这个证据就有着“双刃剑”的作用,如果我们执法者在执法中够文明、够规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路人现身说法,胜于十次甚至百次的广告宣传。反之,凉了这份热心,伤了这份公心,群众的眼光不就只停留在打人的行为,更多的是以一种恶意揣测的心态来质疑、来仇视。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住广大人民,不让他们对某些事情发表意见和交流,其结果比堵截滔滔的江水还要厉害,好不容易建立在百姓心中一点良好的形象,只有被冲击的七零八散。路人拍照尚且如此,扛着长枪短炮的媒体记者了?后果只怕会更遭殃,令人不敢想象。我们的执法时,为什么要将精力放在防范周围群众拍照上?为什么要持着敌意来面对我们的公众和媒体?可怕的不是我们民众的揭短,可怕的是我们不敢正视自己甚至于采取野蛮的手段掩饰自己。

  要变“防民拍照”为“欢迎拍砖”。城管本是城市的美容师,但如今的城管已被社会妖魔化,一些“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的新闻报道更是一度将城管推到风口浪尖之上。随着公众对执法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越来越强烈,社会监督形成的威力就越来越大。认真审视体制上的漏洞,规范管理,敢于被“晒”,了解民众心声,汇集民智,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人民管,城市管理为人民才是上策。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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