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云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毒品案件,被告人赵某因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获刑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赵某于2013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以130元每克的价格在涉毒人员手中购买冰毒,并将冰毒贩卖4人8次,数量达3.4克。与此同时,赵某先后5次容留他人在其租住房吸食毒品。公安机关将其在租住房抓获时,当场收缴冰毒4.3795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贩养吸,多次向多人贩卖冰毒,涉案冰毒达7.7795克,同时其还为多名吸毒人员多次提供吸毒场所,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