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四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多年前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嫡亲大舅子王某甲告上了法庭,该案最终虽经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将王某甲的房产过户给两原告而执结完毕,但王某甲趁房屋未实际交付,又将房屋长期出租给了他人,两原告不得不再次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认真细致地阅读案卷资料、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之后,发现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剑拔弩张,关键是因原告自身家庭遭受女儿和母亲相继患病过世等变故,加之双方沟通不够导致彼此缺乏信任,产生了深深的误会。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存在多年,原告李某某还为此多次到省、市、县政法委上访。原告李某某到法院反映情况时还随身携带斧头并扬言如果对方不将房产交出来就要泼汽油焚烧房产。承办法官迎难而上,一边积极向院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争取支持,一边和原告以及被告的其他亲属沟通联系,其间打电话发短信300余次。在法官不懈努力、耐心细致的劝说下,被告王某甲的弟弟王某乙出面与原告夫妻二人达成了承担房屋租金的调解协议。
至此,四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落幕。该案的顺利调解,成功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得到了市、县政法委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