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4月1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人微信沟通调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成功执结李某与黄某离婚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黄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平江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李某向黄某支付66000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一直在贵州经营生意,很少回家。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到李某的新手机号码,多次尝试和李某联系均未成功。执行法官试着利用微信与李某联系,没想到李某复信,说生意忙正在省外催债。执行法官利用微信把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发给李某,讲清利害关系,经过几次有效沟通,李某表示之前对相关法律不了解,没想到自己也成老赖啦,过段时间回家便会回来法院缴纳履行款的。2014年4月1日上午李某来到执行局,按照执行法官的要求将履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就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至此,一件双方在审判阶段闹得不开交的案件,通过执行法官微信聊天就很快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