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说过与一座城市要做亲密接触,就需要用脚去丈量这座城市的土地,才能感觉出这座城市的份量,以及自己在这座城市将呈现怎么样的力量。
得知要下乡进行宣传活动,激动得不得了。平时吃过晚饭我跟同事就喜欢在汨罗街上走走,感受脚下的土地跟土地上的人们。现在有这么个机会能让我去看看汨罗的乡镇,真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清晨不等闹钟响起我就醒了,期待了好几天可不能第一天就迟到。天有点冷,穿着呢大衣制服还是觉得有些冻,早早的来到市委门口离集合还有二十多分钟,看着一排宣传车跟其他单位的同志突然很紧张,虽然在大学的时候也跟同学在闹市摆过台子做过普法宣传的活动,但是随着自己由法学院学生变成法院工作人员身上多了一份责任。
怀揣着既激动又紧张的心情我们出发了,之前百度了下汨罗新塘乡的方位在汨罗的最北面,东与岳阳县黄沙街镇毗连,西与磊石乡接壤,南连桃林寺镇和白塘乡,北靠岳阳县大明乡,走省道201线的时候有种要回家的感觉。农田房屋树林,村道修得很不错,在乡政府下车的那一刻突然不紧张了,我一定可以的。
搬桌子搬展板摆台子摆资料,信心满满一定会做好这次宣传工作。街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不一会我们的展板前面就站满了人。宣传台这边我们兵分两路,一部分人负责在宣传台解答大家的问题,我们这部分人负责向大家分发宣传资料。寒风中我们向村民介绍自己分发资料回答他们的问题,这一切是那么的自然,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资料都发完的那一刻突然觉得很开心天气也变得没有那么寒冷,这不仅仅是源于工作的完成,我觉得自己能帮到别人哪怕一点点都能让我觉得快乐而温暖。
行程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于我个人收获颇多。作为一名政法工作人员,我深知法律源于生活,调整生活,引导生活秩序。从这次政法宣传活动中,我领悟到,政法宣传的工作力量来源就是将法制宣传深入群众队伍,贴近群众生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灌输给广大群众,让群众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权,理解司法实践中法律工作的不易和艰辛。同时,也为如火如荼的法治建设作出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