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了。2014年4月30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田光辉担任审判长,与民一庭审判员陈玉香、何蓓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岳阳格兰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岳阳市铂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作为原民一庭的老庭长,对于民一庭的案件审理,田光辉显得驾轻就熟,游刃有余。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田光辉娴熟的庭审驾驭技巧使得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岳阳中院在《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强调,院党组成员必须勤奋履职,带头办案、做勤政的表率。田光辉表示,自己将直接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争取每月都担任一次审判长,参与一次庭审,这已经是他今年第二次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民事案件。
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促进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促进了审判作风转变。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能及时发现审判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而总结经验,推出一些新制度、新措施,促进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全院整体审判水平。院领导率先垂范当好办案领头雁、开好示范庭,是为全院干警竖起标杆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