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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赡养起纠纷 法院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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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广庆  发布时间:2014-05-07 19:49:42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们辛苦了!感谢法院让我老有所养!”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儿子当场给付了赡养费。

  卢某与妻子杨某膝下无子女,为了防老领养了小卢,现小卢已成家。2013年8月27日,卢某因意外摔伤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共花费医疗费约10000元,小卢在卢某治疗期间支付8000元后,便对卢某的生活及治疗事宜不闻不问。现卢某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其妻杨某也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本以为养儿防老,却未料如今老无所养,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其子给付赡养费。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卢某与杨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小卢仍然拒绝赡养父母,执行法官走访了申请执行人卢某与杨某,并向附近邻居了解情况。原来,小卢的老婆平日里对待两位老人比较苛刻,冷淡老人,甚至怂恿丈夫不尽赡养义务,小卢夫妇在北京做生意平常都不在家。不久后,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小卢夫妇回到了老家,立即驱车近三个小时赶到小卢住处并将其拘传到当地派出所。执行法官对小卢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其对自己亏待老人的行为感到愧疚,表示愿意真心实意善待父母。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小卢让自己老婆送来10000元的赡养费。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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